一直以來,不少印刷企業都會直接或間接承接到境外訂單。根據規定,凡是出口的印刷品,都要報備。原則就是“誰印刷,誰報備”。有部分印刷企業因未按規定進行報備,導致企業被查時輕的被罰款,嚴重的被追究刑事責任。在此,我們提醒廣大印刷企業,在承接境外印刷訂單時,一定要重視報備工作,嚴格按照規定辦理報備手續,以免對企業生產經營造成影響。
如何判斷是否需要報備?
是否需要報備,關鍵看是否屬于“境外印刷品”。所謂“境外印刷品”,是指“兩頭在外”的印刷品,即委托印刷的源頭來自“境外”,印后全部出境。實踐中,有一些“轉委托”的訂單難以一下子判斷是屬于境內還是境外,印刷企業應向中間客戶了解清楚印刷訂單源頭是否來自境外,也可向主管部門咨詢具體印刷品是否需要報備,切忌自行簡單判斷了事。
“應報未報”常見情形
情形1:對規定完全不知
行業主管部門和協會多年來一直積極組織開展行業法規培訓,但仍有印刷企業對于出口印刷品需要報備的規定一無所知,承接境外訂單從未進行報備。這類企業一定要自覺加強法規學習、主動咨詢,否則有關部門檢查發現將會從嚴處理。
情形2:存在僥幸心理
有些印刷企業知道出口印刷品報備規定,出于僥幸心理覺得不會那么巧被查到,所以在承接到境外印刷品訂單時,沒有主動向主管部門進行備案,而是直接就生產,待到被查被罰時才后悔莫及。網上公示的處罰信息,也成為了企業的污點,影響后續接單,得不償失。
情形3:誤以為是客戶報備
有的境外印刷品,比如玩具、電器的英文說明書、標簽等,是和客戶公司的產品配套出口,有的印刷企業以為不是自己負責出口,所以不用辦理報備手續。根據目前的規定,這類印刷品雖然是由客戶出口,但也必須按照“誰印刷,誰報備”的原則,由印刷企業向行業主管部門進行報備。
情形4:誤以為是境內訂單
很多印刷企業接到的境外印刷品訂單,已經是間接的境外訂單,由于轉單的是內地公司,交貨地也是在內地,很多印刷廠誤以為自己做的是境內訂單,所以就未履行備案手續。實際上,只要印刷品訂單源頭是境外,最終全部運出境,不管中間轉了幾手,對于承印的印刷企業來說,接的就是境外印刷品訂單。有企業可能會說,有時難以了解到訂單源頭,也不清楚是否出境。其實印刷企業從印刷品內容本身,結合驗證委印單位及委印人證明文件,基本可以判斷是否屬于“境外印刷品”。
情形5:未對所有產品進行備案
有的印刷企業,境外客戶就是比較固定的那么幾個,但訂單產品則是多種多樣。這些印刷企業清楚承接境外印刷品需要進行備案,但卻只在客戶第一次下單的時候,進行了一次備案。有的印刷企業,客戶下單的產品類型多、單款數量少,印刷企業為了減少備案工作量,就只對客戶的個別產品進行備案。根據規定,印刷企業承印的每款境外印刷品,都必須進行備案,企業切不可為圖方便省事,只選擇部分印刷品進行備案。